勞工處注重要有效運用資源,從而可加快處理請外勞的申報,所以對於重複提交的申報,勞工處是不會受理的。若僱主希望終止他們之前所交予的申報和遞交新的請外勞申報,就要於遞交新的申報之前,把先前的申報個案撤銷。另外,僱主是可以指定外勞人選的,只要他們先得到勞工處批准其配額申請之後,僱主便可以選擇其所定下的外勞人選,為其申辦外勞簽證。